广州市荔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预防、检验、临床等公告(6.24截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公布岗位、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岗位
2022年6月6日(星期一)起分别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https://www.qgsydw.com)和“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www.qgsydw.com)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星期一)9:00至6月24日(星期五)17:00,共5日。
2.报名审核和打印准考证: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打印准考证。6月29日(星期三)9:00后开始打印准考证,7月1日(星期五)17:00后结束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报考岗位为专业技术七级的人员免笔试,可直接进入资格审核,无需打印笔试准考证。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在报名结束前,考生可修改报考岗位,报名截止后,将不再允许修改报考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
4.开考比例:每个岗位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专业技术岗位报考人数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延长3天报名时间,延长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注意事项将在开通打印准考证首日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如因疫情或其他原因,准考证上的有关内容需要调整的,请考生以发布调整公告内容为准)。
2.考试内容:主要测试专业理论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系统公布,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选。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本人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核。
(四)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地点于公布笔试成绩时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进行,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专业技术七级人员不需提供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集体户人员提供户口本个人页及加盖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的报考学历、专业必须符合岗位对应的学历层次及专业要求,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若岗位同时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同时取得报考学历、专业相对应的学位。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表2)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因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而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须提交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供审核是否符合要求。
(4)报考岗位对职称资格、执业证等有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有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和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单位需一致;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记录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其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5)招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2)-(5)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
接受资格审核的人员,如在审核期间不能提供齐全的材料或无法提供所需资料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审核过程中有不通过资格审核或主动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即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于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
2.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按抽签顺序进行。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到考试总成绩。笔试免考人员资格审核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考生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环节,具体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在指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医院认为需要增加项目进一步检查的,考生须在一个月内完成检查项目,不能完成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不能进入考察环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到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者,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递补资格的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依次递补2次。
如统一体检时为孕期不能进行体检的应聘者,待其可以按照体检要求进行体检时,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因应聘者的个人原因或其原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不能在收到通知的3个月内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递补1次。(因孕期延迟考察的应聘者,若出现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则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后,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因其他原因不予聘用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等级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七级的人员首次聘用年限为5年,2022年应届毕业生首次聘用年限为2年,其它首次聘用年限为3年。
2.聘用人员纳入区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区事业单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工作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高于招聘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试用期满后如单位上一级有岗位空缺,可通过参加单位组织的考评上岗,办理聘用后方可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
4.招聘岗位为2022年毕业的聘用人员,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若暂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聘用时按相关人事制度暂定岗位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聘用年限,待取得所聘专业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并重新聘用后,才予以起算聘期。2022年毕业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须承诺在首次聘期的2年内取得岗位所需的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5.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办理荔湾区高层次人才认定项目,根据相关人才政策享受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相关优惠政策。
联系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荔湾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咨询电话:020-81894442,监督、投诉电话:020-81383023;荔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电话:020-81023184;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指导、监督,联系电话:020-81939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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